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相關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母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法第三條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居住期間,指連續居住之期間。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定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不包括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但書及其他特殊事故延長停留之期間在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