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相關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母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四章 驅逐出國及收容 第21條 受收容人之暫予收容處分,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五項規定失其效力時,如其仍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且有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各款事由之一,移民署得審酌法院裁定釋放受收容人之理由後,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為收容替代處分,以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