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7條 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相關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十一章 罰則 第7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入出國未經查驗。二、違反第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未經核准而出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