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相關法規 人口販運防制法母法 第5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應考量被害人之經濟、生理、心理、情感、家庭、社會地位、智識水平、身分及語言狀態等相當情形之脆弱處境認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