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3條 法規: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相關法規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3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前項公告之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賣予兒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