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 第16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16條 取得個別認可者應詳實製作容器資料、數量及銷售對象紀錄,於出售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並保存至少十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