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4條 法規:消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4條 依本辦法請頒獎章,應由各級消防機關填具事實表及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層報本部審查合格後,由部長核定,以公開儀式頒給之。請頒消防獎章之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