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第2條 法規: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2條 本辦法之執行機關,在中央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