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79條 法規: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三編 消防安全設計 › 第一章 滅火設備 › 第五節 泡沫滅火設備 第79條 泡沫原液與水混合使用之濃度,依下列規定:一、蛋白質泡沫液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六。二、合成界面活性泡沫液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三。三、水成膜泡沫液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