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條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依下列規定設置:一、泡沫瞄子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0.35MPa以上。二、泡沬消防栓設於室內者,準用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三十五條規定;設於室外者,準用第四十條第一款及第四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