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警察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3條 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之任免及遷調事項,比照警佐人員辦理。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不得辦理陞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