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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警察勤務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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