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 第6條 法規: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6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所稱其他同性質濟助金,指執行勤務而得申請其他有政府經費挹注成立之各類財團法人基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