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2條 法規: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