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10條 法規: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0條 第六條、第七條及前條所定申請人不能申請時,由其服務機關、學校代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