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19條 法規: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9條 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人員,除有第五條第四項及第二十三條第四項之情形外,權責機關得應勤務或業務需要,辦理職務遷調或定期業務輪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