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17-1條 法規: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相關法規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母法 第17-1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項所定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係依退休人員最後在職或撫卹人員死亡時,所適用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及警察人員俸表規定之等級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