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62條 法規: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九章 附則 第62條 警察機關處理違反本法案件,應就每一案件編訂卷宗;其保存屆滿三年者,得予銷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