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32條 法規: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四章 移送 第32條 警察機關受理違反本法案件,除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應自行處分者外,應依本法規定移送該管簡易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