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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秩序維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違反本法之案件,由行為地或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機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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