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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鑑定項目如下:一、以具多型性之人類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DNA-STR)為主要項目。
二、視必要性增加人類Y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Y-STR)及粒線體DNA等輔助鑑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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