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相關法規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母法 第7條 機關團體經核准置備之自衛槍枝以由本機關團體所在地點依法使用為限,使用人並須持有該機關團體之證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