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2條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以下簡稱契約)應記載事項之實施,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內容,除第四條規定外,依當事人之約定;當事人未約定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