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第6條 法規: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6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一定期間為一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