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第1條 法規: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條 本辦法依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