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濕地保育法母法 第8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隨時檢討變更或廢止:一、配合本法第九條規定。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配合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四、經調查監測與科學研究證據,有緊急保護特定物種及其棲息環境之必要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