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 第40條 法規:濕地保育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相關法規 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八章 附則 第40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國際級及國家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國際級與國家級重要濕地。本法公布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於本法施行後,視同第十二條第一項之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其再評定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分批公告,不受第十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