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 第36條 法規:濕地保育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罰則 第36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調查或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調查、查驗或定期檢查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並強制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