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3條 法規:新市鎮開發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條例所稱新市鎮,係指依本條例劃定一定地區,從事規劃開發建設,具有完整之都市機能,足以成長之新都市。 本條定義的名詞 新市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