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 第9條 法規: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9條 新市鎮土地決標後,未得標人之押標金應當場無息退還。但標價低於公告之標售、標租底價者,其所繳押標金不予退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