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2條 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數額如下: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查詢一筆土地,每件收費新臺幣八十元,查詢二筆土地以上,每增加一筆土地,加收新臺幣四十元。二、農業用地證明:查詢一筆土地,每件收費新臺幣八十元,查詢二筆土地以上,每增加一筆土地,加收新臺幣四十元。申請前項證明不限筆數,每一申請案以核發三份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