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35條 法規: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五章 成果整理 第35條 都市計畫樁位圖規定如下:一、比例尺:採用原都市計畫圖之比例尺為原則,必要時得依實際需要伸縮之。二、展繪:圖幅大小應以原都市計畫圖廓展繪為原則,分幅圖號應由左至右,由上而下或參照都市計畫圖號編列,都市計畫樁位圖圖式規格、圖幅規格及圖幅整飾應參照附表三、附表四及附圖三規定製作,繪製圖檔之註記及圖例得視比例尺予以縮放。前項資料,應製作電腦圖形檔;其資料應依國家地理資訊系統相關計畫所定資料標準格式建置,並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