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條都市計畫樁之測量紀錄內容規定如下,並按順序裝訂成冊:一、控制點檢測:包括基本控制點或加密控制點之坐標、略圖、檢測紀錄、反算邊角、驗算成果等紀錄。二、控制測量:包括控制點網圖、觀測紀錄、平差及坐標成果圖表等。三、樁位聯測:包括樁位導線圖、邊角觀測紀錄、導線計算及坐標成果表等。前項測量紀錄內容,得視實際作業需求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