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6條 法規: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二章 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 第6條 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之公開展覽,應在各該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所在地為之,縣(市)政府應將公開展覽日期、地點連同舉辦說明會之日期、地點刊登當地新聞紙三日、政府公報及網際網路,並在有關村(里)辦公處張貼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