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第17條 法規: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