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8條 法規: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三章 會員大會 第8條 會員大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會員。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二日前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