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第9條 法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評定之共同供應契約機構,應公告其機構名稱、代表人、地址及有效期限。前項有效期限,為共同供應契約所載之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