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9條 法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9條 本部得以評鑑結果,作為核撥本中心經費、捐(補)助、基金提撥之參據。本部得限期命本中心就評鑑結果所列缺失事項積極改進,並納入業務規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