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董事監事遴聘辦法 第5條 法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董事監事遴聘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5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任期為二年之董事、監事,內政部應於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時註明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