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 第40條 法規:國土計畫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罰則 第4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土地違規使用應加強稽查,並由依第三十八條規定所處罰鍰中提撥一定比率,供民眾檢舉獎勵使用。前項檢舉土地違規使用獎勵之對象、基準、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