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區域計畫法母法 第三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14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與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檢討之作業方式及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使用分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一、使用分區之更正。二、為加強資源保育辦理使用分區之劃定或檢討變更。三、面積未達一公頃使用分區之劃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