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二章 開發許可 第7條 申請開發許可,應檢附左列文件:一、申請書。二、開發地區及開發工程實施地區表示圖。三、造地開發計畫書、圖。四、使用開發計畫書、圖。五、財務計畫書。六、環境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七、土地處理方法及預定對價計畫書。但供公用之土地免附。八、其他必要之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