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左:一、海埔地:指在海岸地區經自然沈積或施工築堤涸出之土地。二、造地開發:指在海岸地區築堤排水填土造成陸地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