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法規: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4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公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