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7條 法規: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37條 室內裝修業申請登記證所檢附之文件不實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撤銷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