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3條 法規: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3條 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時,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容許使用項目規定外,並應依建築物變更使用原則表如附表三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