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207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四章 木構造 第207條 木構造之接合圈、接合圈之應用、接合圈載重量、連接設計、接頭強度、螺栓、螺栓長徑比、平行連接、垂直連接、螺栓排列、支承應力、螺絲釘、釘、拼接位置,應依規範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