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地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計算公式如左:A0<(1+Q)A/2A0: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
A:建築基地面積。
Q:該基地之最大建蔽率。
建築物因施工安全或停車設備等特殊需要,經主管建築機關審定有增加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必要者,得不受前項限制。
建築基地內原有樹木,其距離地面一公尺高之樹幹周長大於五十公分以上經列管有案者,應予保留或移植於基地之空地內。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7條
第267條
第26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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