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自地下通道任一點之步行距離六十公尺範圍內,應設置地下廣場,其面積依左列公式計算(附圖示):地下廣場周圍並應設置二座以上可直接通達地面之樓梯。
但樓梯面積不得計入廣場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