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第2條 法規: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2條 本辦法於中央或地方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